2025年“长春礼物”征集大赛

2025年“长春礼物”征集大赛

图片[1]-2025年“长春礼物”征集大赛

各县(市、区、开发区)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管理部门,社会各相关企(事)业单位:

持续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,扩大“长春礼物”品牌影响力,支持鼓励更多创意新、设计新、材料新、工艺新的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加入“长春礼物”体系,推进“长春礼物”向定制化、精品化和可持续化发展,打造成为区域极具影响力的旅游商品品牌。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举办2025年“长春礼物”征集大赛,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名称

2025年“长春礼物”征集大赛

二、大赛主题

“衍界·共生”

三、大赛时间

2025年8月—9月

四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

支持单位:长春市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
承办单位:吉林省爱未来文创集团有限公司

五、参赛对象

(一)实物类:生产具有吉林省特色文化底蕴的商品、实物类旅游商品和文化创意商品的市场主体。

(二)创意类:全国范围内热心于创作设计的组织和个人,包括各企事业单位、高校师生、设计机构和设计师、设计爱好者等。

六、评选内容

(一)实物类:参评商品为特色产品、实物类旅游商品和文化创意产品,具有吉林省特色文化底蕴,已投放市场销售,口碑好,认可度高,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。

1.传统工艺品:非遗技艺商品、传统工艺创新商品。

2.纪念衍生品:红色文创商品、旅游景区专属纪念品、文博衍生品、工业、体育等行业衍生品、重大活动特许商品。

3.地方特色商品:老字号商品、特产商品。

4.文化科技创意商品:创意生活、科技时尚、艺术衍生品。

(二)创意类:体现长春“历史”“文化”“创新”“美食”“技艺”等元素,以彰显城市文化为主要内容,设计特色鲜明、创意新颖,利于市场孵化,能展示长春文旅形象的文创产品创意设计(包括但不限于文化旅游纪念品,艺术品、办公用品、日常生活用品、特产包装等)。

七、日程安排

(一)8月6日,召开媒体见面会,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,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。

(二)8月7日—8月19日,各属地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征集参赛商品。上报“长春礼物”征集大赛报名表及相关要求信息,发送指定邮箱cclwds@126.com。

(三)8月20日,专家初审参赛商品,确定入围商品。

(四)8月22日—8月31日,开展入围商品公众网络投票活动。

(五)8月25日—8月31日,实物类礼品入围参赛商品邮寄。

(六)9月,专家评审组对入围参赛商品进行现场评审;公布获奖名单,为获奖企业颁发证书。

八、奖项设置及支持政策

(一)奖项设置

1.实物类

评选出30件“长春礼物”获奖商品,颁发认定证书,额外设置网络人气奖3件。

2.创意类

评选出10件“长春礼物”获奖商品,颁发认定证书,额外设置网络人气奖3件。

(二)获奖商品支持政策

1.实物类礼品

(1)录入“长春礼物”商品库,享有“长春礼物”官方认证。

(2)享有“长春礼物”旗舰店(线上、线下)展售权。

(3)享有重大文旅节庆活动展示权。

(4)享有采购渠道优先推荐权。

(5)享有“长春礼物”专属宣传推广渠道。

(6)为有良好市场发展潜力、可产生持续经济效益的,依据有关规定优先提供产品升级改造服务。

(7)享有“文旅消费券”优先推荐权。

2.创意类作品

(1)享有“长春礼物”专属宣传推广渠道。

(2)为有良好市场发展潜力、可产生持续经济效益的,依据有关规定优先提供产品生产服务。

(3)生产后的产品录入“长春礼物”商品库,享有“长春礼物”官方认证。

(4)生产后的产品享有“长春礼物”旗舰店(线上、线下)展售权。

(5)生产后的产品享有重大文旅节庆活动展示权。

(6)生产后的产品享有采购渠道优先推荐权。

九、相关要求

(一)各属地按照要求,严密组织,精心选拔,深入企业挖掘本区域优秀旅游商品及文创产品的实物或设计,认真做好参赛商品的初选工作,切实选拔优秀商品参赛。

(二)商品应以“长春礼物”核心理念为指导,体现长春旅游文化特色、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,实物类礼品需在市场销售的商品。

(三)商品应权属清晰、无版权争议,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的产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实物类礼品的产品质量安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规范要求。知识产权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由参赛方负责。当获奖商品及作品侵犯知识产权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,主办方将收回其所获奖项。

(四)每件(套)参评商品需提供实物照片3张以上(照片格式为JPG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,图片大小1至3MB)。

(五)实物类礼品需提供商标注册证照片1张;营业执照副本照片1张。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证书照片1张。参评食品、酒类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;国家规定需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商品,也需提交相应证书照片,创意类作品不需要提供。

(六)实物类礼品参评商品初审合格后的报送,根据企业自身产品种类、规格、样式等,不限制种类数量,每种品类需报送一件(套)实物,准备投产的商品应报送样品(包含具体商品内容)。参赛商品重量一般不超过4公斤,外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40cm*40cm*40cm,零售价格不超过1万元。

(七)创意类商品可不提供实物。

(八)符合参评规则的参评商品,应配合参加本次活动展示及有关宣传推广活动,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、展览展示、出版刊物等。

(九)活动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,参评机构所提交的参评作品照片、电子文件与文本等(除参评实物外)概不退还。

(十)在历届长春礼物征集大赛、吉林省旅游商品大赛、中国旅游商品大赛、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已获奖的商品不得参赛。

十、联系方式

(一)联系人:市文广旅局市场推广处:刘爽81162962,

大赛填报技术人员电话:郝金洋18543013627。

(二)报名电子邮箱:cclwds@126.com。

(三)活动宣传网址:www.ccgift.org.cn

(四)大众投票平台:长春市文创协会微信公众平台

附件:

点击下载附件1:2025年“长春礼物”征集大赛报名表(实物类)

点击下载附件2:2025年“长春礼物”征集大赛报名表(创意类)

点击下载附件3: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权声明书

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

2025年8月5日

相关:

2024年“长春礼物”征集大赛获奖名单及获奖作品

2024年“长春礼物”征集大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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